来源时间为:2022-6-25
各高等学校:
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资字〔2022〕1号)要求,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,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认定范围及条件
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、专职辅导员,省内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,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,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:
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法律法规,热爱教育事业,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规定的义务,恪守教师职业道德,严守社会公德。
二)具备中国公民身份。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,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。
三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四)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》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。五)符合《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》(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(